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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我很少罵人(只是都一直碎碎念),理由真的很簡單
因為我也不喜歡被罵(不要再唸我了!!!店長)
其實我一直比較喜歡好好地解釋跟說明
會被我嚴苛的人,都是被我歸為家人之屬的人(自己人啦)
我想我就是標準的壞人吧。都對自己帶過的人機車!!!

但是,很顯然,
老天爺要我去學會
面對我自認為是自己人的人,嚴重放逐,嚴重討厭
我也不想押!!!
對我來說~~是自己人才會這樣!!!(你有看過我對不是自己人機車嗎,有啦我討厭的人,但是那是不同的機車)
挑明說你怎樣怎樣不對,怎樣怎樣不行,這裡要改那裡要修正,
但是還是得不到!你的認同!!!只換來你的厭惡(心中哭泣)

我想目前的我錯了
!!!
目前的我就只能狠心放牛吃草讓你去撞得頭破血流。
這些路我多年前走過,很苦的,這些你可能都不知道,(可以參考我多年前的文章)

唉。所以最近老覺得沈重。
但是我還是認為!!
不可以因為害怕破壞了彼此之間看似和諧的表面關係而不去說該說的話,這樣,就是失職,而且,是自私。
原來,這就叫做:愛之深,責之切。

後記!!
「愛之深,責之切」簡單來說,意思就是:
對你愛的越深,也就希望你更好,當你做錯事時,會很嚴厲的懲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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